新竹金拍 112竹金職方269甲

新竹縣五峰鄉花園段786地號

應買 點交 待拍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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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9 ~ 2024/07/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9
保證金:
2.2
總坪數:
234.1
坪單價:
0萬/坪
持分地坪:
234.1 坪
總現值:
8.5 萬
拍後增值:
-2.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no
no
法拍專員
經紀業:no
地 址:苗栗市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786地號,面積 774 m2,持分 1/1,10.9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21,總底價 17萬,保證金 3.4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4/3/13,總底價 13.6萬,保證金 2.8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3拍,2024/4/10,總底價 10.9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現況為雜樹林地(據鑑價報告記載,為道路崁下雜林)。鑑價報告另記載,拍賣之土地地勢為緩坡,地形為不規則形,出入交通與可及性不便。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萬玖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本件不動產共分二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法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5.
拍賣之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需具備原住民身分,投標時應將證明文件置入標袋內,或於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且不許嗣後補正。六、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三十三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同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十三條但書規定而得承受耕地者,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於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且不許嗣後補正)。
6.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7.
依鑑價報告記載,並無資訊可認定拍賣之土地受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等情事,惟實際現況仍請應買人自行查證。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9.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786地號
774 m2 × (1/1) × 110 元 - 10.9 萬元
= -2.4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15
3拍 不點交
34.9 坪 / 5.7 萬
2024/5/15
3拍 不點交
214.3 坪 / 32.4 萬
2024/5/15
3拍 不點交
71.2 坪 / 11.3 萬
2024/5/15
3拍 點交
54.3 坪 / 8.9 萬
2024/5/15
3拍 不點交
27.5 坪 / 4.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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