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建物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秀林鄉崇德路185號房屋座落於下崇德段1015地號及1016地號上,有第三人在場陳稱,該屋現由其居住使用,是向共有人承租的,為一平房,屋況簡 陋,木板隔間,旁邊有鐵皮屋附連建物,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
3.
本件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 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此風險由拍定 人自行負擔。另根據測量成果圖指出,該建物測量總面積共計142.16平方公尺,其中133.68 平方公尺占用下崇德段1015地號,8.48平方公尺占用下崇德段1016地號,占用使用權源不 明,拍定後之占用責任由拍定人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