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3橋金職申2一

高雄市旗山區大林段142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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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5 ~ 2024/07/1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6.3
保證金:
5.3
總坪數:
41.2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41.2 坪
總現值:
15 萬
拍後增值:
-11.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旗山區 大林段 1424地號,面積 2,178.9 m2,持分 3/48,26.3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21,總底價 41萬,保證金 8.2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2拍,2024/3/13,總底價 32.8萬,保證金 6.6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3拍,2024/4/10,總底價 26.3萬,保證金 5.3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2年10月20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有數棟建物座落其上,部分為雜樹林,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拾陸萬參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5.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六、如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執行法院主張優先承買。
6.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編號順序依序開標,如有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額、土地增值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縱有投標,亦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順序。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旗山區 大林段 1424地號
2,178.9 m2 × (3/48) × 1,100 元 - 26.3 萬元
= -1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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