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乙53869

彰化縣芳苑鄉芳埤段954地號

2拍 不點交 得標 288萬
288
  • 84 點閱
  • 1 列管
  • 2024/3/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3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88
保證金:
57.6
總坪數:
893.1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893.1 坪
總現值:
259.8 萬
拍後增值:
-28.2 萬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芳苑鄉 芳埤段 954地號,面積 8,773.3 m2,持分 2910/8647,288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3/6,總底價 360萬,保證金 72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本件地號土地上有一棟鐵皮建 物、部分種植火龍果及作物、部分係作物已收成之空地。債權人代理人稱 其上建物、作物為共有人所有及種植。依鑑價報告所載,標的現況種植花 生、火龍果及青椒等經濟作物,北側並有部分土地興建鐵皮農舍及木造棚 架,部分土地為道路一部份使用。
2.
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土地範圍、使 用現況及通行權限,上開建物、地上物、作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本 件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件不動產係 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4.
優先承買權:1.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2.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 條或民法第426 條之2 之規 定者,並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 權(僅單純建物或基地所有權人則無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芳苑鄉 芳埤段 954地號
8,773.3 m2 × (2910/8647) × 880 元 - 288 萬元
= -28.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1拍 不點交
49.9 坪 / 26 萬
2024/5/9
1拍 不點交
121.4 坪 / 30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彰化縣芳苑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