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9年司執全字第84號查封筆錄載明,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2.
1068─1地號為部分道路部分空地。另依本次鑑價報告所載,1068地號現況部份有花台植栽,部分為供通行使用巷道,1068─1地號現況為供通行使用巷道,惟其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前往查明注意。
3.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證土地實際範圍及現況,法院不負責鑑界或複丈事宜,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土地現況與公告所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
4.
本標次是否為供公眾通行之既成道路,或有公用地役關係存在等,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查明,並日後自行承擔該使用限制。
5.
土地之使用分區:1068地號係屬住宅區,1068─1地號係屬道路用地。惟實際有無異動,仍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洽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查詢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