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八55362

桃園市中壢區華祥三街80巷9弄28號

2拍 點交 停拍 聲請撤回
4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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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0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426.4
保證金:
85.3
總坪數:
755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15.1 坪
公告建坪:
755 坪
總現值:
139 萬
拍後增值:
-224.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42.9 坪
附建坪:
712.1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陳俊穎
陳俊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順發法拍
地 址: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三段707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桃園市 中壢區 仁美段 1175地號,面積 11 m2,持分 1/1,80 萬
(住宅區 )
2.
桃園市 中壢區 仁美段 1176地號,面積 39 m2,持分 1/1,283.2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桃園市中壢區華祥三街80巷9弄28號,建號 1057,持分 1/1,21.6 萬
一層:24.64二層:24.64合計:49.28 (2層加強磚造、住家用)
2.
桃園市中壢區華祥三街80巷9弄28號,建號 暫編4473,持分 1/1,41.6 萬
第一層:21.56第二層:21.56第三層:47.96第三層使用鄰地1174地號部份:1.18第三層使用鄰地1173-4地號部份:0.14合計:92.4 陽台1.76陽台使用鄰地1174地號部份面積1.18、使用鄰地1173-4地號部份面積0.14,
拍賣紀錄 (3)
1拍,2024/3/6,總底價 533萬,保證金 106.6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停拍,2024/3/28,停拍
停拍,2024/4/5,停拍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標的建物查封時據部分債務人在場表示建物目前由其居住使用,屋內有油漆剝落情形, 一樓前面及後面廚房有增建,二樓前面及後面有增建,三樓全部增建,另據債權人陳報標的 建物由部分債務人居住使用。惟本件標的物實際使用狀況,請投標人仍應自行至現場瞭解後 俾決定是否應買,本件拍定後點交。
2.
本件標的物建物部分暫編第4473建號之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 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當事人與拍定人亦不得以面積不 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 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又本建物坐落之基地有占用鄰地( 同段第1173-
3.
1174地號土地且權 屬非債務人所有) ,惟其使用權源不明,占用鄰地部份日後有遭所有權人請求拆除之可能, 拍定後拍定人應自行解決建物與土地間之使用關係,請投標人注意。
4.
本件標的建物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查訪該址鄰居稱:10年前屋主先生因病死亡,請 應買人注意。
5.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6.
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 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六、本件係變價共有物拍賣程序,依據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 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7.
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 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 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及命債權人查報或函警訪查等方式予以 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 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六、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依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 賣公告內容為準。
土地增值 (2)
1.
桃園市 中壢區 仁美段 1175地號
11 m2 × (1/1) × 27,800 元 - 80 萬元
= -49.4萬元
2.
桃園市 中壢區 仁美段 1176地號
39 m2 × (1/1) × 27,800 元 - 283.2 萬元
= -174.8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特拍 不點交
21.7 坪 / 393.6 萬
2024/5/16
3拍 不點交
20.8 坪 / 301.5 萬
2024/5/22
2拍 不點交
4.1 坪 / 13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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