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金拍 112投金職同188

南投縣埔里鎮忠實段61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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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6 ~ 2024/07/2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1.3
保證金:
16.3
總坪數:
15.3
坪單價:
5.3萬/坪
持分地坪:
15.3 坪
總現值:
101.4 萬
拍後增值:
20.1 萬
張鈞䆣
張鈞䆣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南投縣 埔里鎮 忠實段 610地號,面積 1,064 m2,持分 4763/100000,81.3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3/6,總底價 127萬,保證金 25.4萬,坪單價 8.3萬/坪,流標
2拍,2024/3/27,總底價 101.6萬,保證金 20.3萬,坪單價 6.6萬/坪,流標
3拍,2024/4/17,總底價 81.3萬,保證金 16.3萬,坪單價 5.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據查封筆錄及前案鑑價報告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610地號土地現為埔里鎮「文心雕龍」集合式住宅大樓用地,其餘為集合式住宅內之中庭及通道用地。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及地上建物均由共有人占有使用,僅就債務人土地持分執行。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據前案拍賣公告所載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都市計畫住宅區。
3.
本件僅就土地之應有部分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均未一併拍賣,拍定後地上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
4.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5.
因本件土地部分係建築基地,依民法物權篇施行法8之5條第3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基地專有部分,依前項規定有分離出賣之情形時,其專有部分之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時,於按其專有部分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範圍內,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其權利並優先於其他共有人。前項情形,有數人表示優先承買時,應按專有部分比例買受之。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後剩餘之權利範圍,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本件於調查、確認承買比例較需費時,請應買人注意。
6.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
7.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捌拾壹萬參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土地增值 (1)
1.
南投縣 埔里鎮 忠實段 610地號
1,064 m2 × (4763/100000) × 20,000 元 - 81.3 萬元
= 20.1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15
2拍 不點交
64.4 坪 / 1,192 萬
2024/5/16
1拍 不點交
11.1 坪 / 13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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