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雨6

雲林縣臺西鄉海口段151-7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3.1
  • 79 點閱
  • 0 列管
  • 2024/4/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6 ~ 2024/07/2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1
保證金:
2.6
總坪數:
4.2
坪單價:
3.1萬/坪
持分地坪:
4.2 坪
總現值:
9.8 萬
拍後增值:
-3.3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雲林縣 臺西鄉 海口段 151-70地號,面積 30 m2,持分 1/8,3 萬
2.
雲林縣 臺西鄉 海口段 152地號,面積 1,545 m2,持分 1/176,8.6 萬
3.
雲林縣 臺西鄉 海口段 152-1地號,面積 499 m2,持分 1/352,1.5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3/6,總底價 20.1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4.8萬/坪,流標
2拍,2024/3/27,總底價 16.2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3.8萬/坪,流標
3拍,2024/4/17,總底價 13.1萬,保證金 2.6萬,坪單價 3.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他項權利:無。
2.
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151─
3.
152─1地號土地相連,部分坐落多棟建物,部分為空地,部分長雜草木,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份,且土地上有未併附拍賣之建物多間,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4.
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則其餘共有人,皆無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又投標人若僅為其中一地號之共有人,則他地號之共有人就他地號土地仍有優先承買權,請投標人注意。
5.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永佃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
6.
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買人或買受人對剩餘標的不得拒絕承買。
7.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參萬壹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土地增值 (3)
1.
雲林縣 臺西鄉 海口段 151-70地號
30 m2 × (1/8) × 7,000 元 - 3 萬元
= -0.4萬元
2.
雲林縣 臺西鄉 海口段 152地號
1,545 m2 × (1/176) × 7,000 元 - 8.6 萬元
= -2.5萬元
3.
雲林縣 臺西鄉 海口段 152-1地號
499 m2 × (1/352) × 7,000 元 - 1.5 萬元
= -0.5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2拍 不點交
54.7 坪 / 26.7 萬
2024/5/2
2拍 不點交
17.8 坪 / 49.9 萬
2024/5/15
3拍 不點交
6.1 坪 / 45.8 萬
2024/5/15
3拍 不點交
31.8 坪 / 91.3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雲林縣台西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