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雨37二

雲林縣元長鄉龍岩厝段16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84.1
  • 51 點閱
  • 1 列管
  • 2024/4/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6 ~ 2024/07/2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4.1
保證金:
16.9
總坪數:
134.9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134.9 坪
總現值:
111.5 萬
拍後增值:
27.4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元長鄉 龍岩厝段 163地號,面積 705 m2,持分 413/2400,21.2 萬
2.
雲林縣 元長鄉 龍岩厝段 165-2地號,面積 1,298 m2,持分 1/4,62.9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3/6,總底價 131.3萬,保證金 26.3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2拍,2024/3/27,總底價 105.1萬,保證金 21.1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3拍,2024/4/17,總底價 84.1萬,保證金 16.9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拍賣土地均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土地現況為數棟建物坐落,部分為空地。其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之建物,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捌拾肆萬壹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3.
無他項權利。
4.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六、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物)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請主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元長鄉 龍岩厝段 163地號
705 m2 × (413/2400) × 2,500 元 - 21.2 萬元
= 9.1萬元
2.
雲林縣 元長鄉 龍岩厝段 165-2地號
1,298 m2 × (1/4) × 2,500 元 - 62.9 萬元
= 18.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特拍 不點交
119.3 坪 / 27.6 萬
2024/5/2
1拍 不點交
60.5 坪 / 20.7 萬
2024/5/2
1拍 不點交
34.2 坪 / 31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雲林縣元長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