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拍賣土地現況: 一西嶼鄉池西段1991地號:雜草、銀合歡叢生,無聯外道路,人員難以進 入,距離東南側水泥路約55公尺,有無地上物坐落其上以實測為準。二西 嶼鄉池東段2427地號:雜草、銀合歡、短期農作,人員難以進入,南側、 北側疑似有???石牆,是否坐落其上以實測為準,距離西側道路約30公 尺,有無其他地上物以實測為準。上開查封標的債務人均僅共有持分,無特定佔有部份。
4.
本件拍賣土地(池東段2427地號)之耕作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 條第1項或民法第460 條之1 第1 項規定,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5.
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 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六、優先承買權人未依通知於限期內繳足價金者,視為放棄優先承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