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標的本院於102年10月31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地政人員稱本件標的
3.
988地號上有數間磚造平房之未保存登記建物,據債權人稱建物為共有人所有。本院於112年6月21日現場履勘時,
4.
434地號土地上部分有鐵皮屋、部分為空地,其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
5.
995地號土地位於拷潭路上,其上有多筆建物,其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依鑑價報告記載,
7.
995地號土地相鄰、僅994地號鄰路;988地號土地不鄰路。實際詳細使用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9.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因無法查明債務人確切使用範圍,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者,則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購權。又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六、拍賣標的物上座落之建物、地上物等均不在拍賣範圍內。
10.
本件標的物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11.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之繳清事宜。
12.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3.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