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2地116593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118之3號13樓

1拍 不點交 得標 1,073.8899萬
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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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2/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1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975
保證金:
195
總坪數:
13.7
坪單價:
71.3萬/坪
持分地坪:
2.2 坪
公告建坪:
13.7 坪
總現值:
84.1 萬
拍後增值:
-655.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乙種工業區
主建坪:
12.6 坪
附建坪:
1.1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4層
吳宜旋
吳宜旋
法拍專員
經紀業:百家亞太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僑路27-1號8樓-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中和區 民富段 329地號,面積 5,673.9 m2,持分 13/10000,740 萬
(乙種工業區 )
建物 (1)
1.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118之3號13樓,建號 1092,持分 1/1,235 萬
十三層:41.72合計:41.72 陽台1.96,雨遮1.52 (14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法院筆錄 (6)
2.
本件建物查封時,大門深鎖無人應門,經詢問管理員為無人居住,嗣經本院囑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現場履勘,結果社區秘書稱至少兩年無人使用,有卷附 該局查訪回函可稽,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惟如查報不實有第三人於查封前合法占有,則拍定後不點交,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如查報屬實符合 強制執行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拍定後點交,惟如有第三人於查封前合法占有者,應於本件拍定前向本院提出合法占用權源之證明文件,第三人如陳述 不實,應負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損害債權罪之刑責,經本院查明確涉有上述罪嫌,即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3.
至本件拍賣該共同使用部分,是否有停車位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縱有該附屬之停車位,惟因係拍賣上開物之應有部分,其使用依法依該共有人協議為之,故此 部分拍定後仍不點交。
7.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抵押權拍定後全部塗銷。
8.
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本件標的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管理費等相 關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如須繳納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請投標人應自行注 意該項記載。六、依鑑定報告所載,本件建物位於環球薈館社區,標的所在坐落乙種工業區,建物登記用途為一般事務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即所謂工業住宅,正常屋況等語,並無 載明有任何海砂屋、輻射屋、凶宅網等各媒體網站記載,或依外觀判斷勘估標的有影響交易價額之情形;本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揭示於前,以供投標人參 酌。因本院欠缺完整資料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實際情況可能與鑑定報告或上揭情形有所出入,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或周遭四鄰洽詢查明,並決定是 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
9.
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布拍定,本院亦得停止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 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
10.
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地籍圖)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 金或聲請撤銷拍賣。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中和區 民富段 329地號
5,673.9 m2 × (13/10000) × 114,000 元 - 740 萬元
= -655.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4/30 ~ 2024/7/29
應買 不點交
0.6 坪 / 55.7 萬
2024/4/30 ~ 2024/7/29
應買 不點交
0.7 坪 / 62.8 萬
2024/4/30 ~ 2024/7/29
應買 不點交
0.8 坪 / 71.7 萬
2024/4/30 ~ 2024/7/29
應買 不點交
1.3 坪 / 122.3 萬
2024/4/30 ~ 2024/7/29
應買 不點交
1.6 坪 / 149.8 萬
2024/4/30 ~ 2024/7/29
應買 不點交
0.7 坪 / 64.7 萬
2024/4/30 ~ 2024/7/29
應買 不點交
0.9 坪 / 83.2 萬
2024/5/2
特拍 不點交
0.4 坪 / 12.8 萬
2024/5/2
2拍 不點交
0.3 坪 / 13.6 萬
2024/5/2
2拍 不點交
13.5 坪 / 51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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