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金拍 113北金職七1

臺北市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126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4,9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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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920.4
保證金:
984.1
總坪數:
18.2
坪單價:
270.1萬/坪
持分地坪:
18.2 坪
總現值:
6,713 萬
拍後增值:
1,792.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之二種住宅區
邱冠橙
邱冠橙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七盞燈(股)公司
地 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明路355號地下一層之20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北市 大安區 懷生段二小段 126地號,面積 723 m2,持分 833/10000,4,920.4 萬
(第三之二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20,總底價 7,688萬,保證金 1,538萬,坪單價 422萬/坪,流標
2拍,2024/4/10,總底價 6,150.4萬,保證金 1,230.1萬,坪單價 337.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126地號土地為門牌號碼大安區仁愛路3段133號、135號建物之基地,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之二種住宅區,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上開所有建物皆不在拍賣範圍,建物坐落基地之法律權源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土地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3.
126地號土地係屬74使字第0604號使用執照之建築基地,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民法物權篇施行法第8─5條第三項之優先承買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法院陳明,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1點第6款規定,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專有部分之所有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按專有部分比例承買之,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權利範圍,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多數人主張優先承買權,因承買計算比例及法律關係複雜,確認承買比例可能須多時日,故拍定人有無法於短時間取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可能,請應買人注意。
4.
於拍定後經公告,建物專有部分之所有人無人依民法物權篇施行法第8─5條第三項規定行使優先承買權,另通知土地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1)
1.
臺北市 大安區 懷生段二小段 126地號
723 m2 × (833/10000) × 1,114,636 元 - 4,920.4 萬元
= 1,792.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7
1拍 不點交
51.6 坪 / 3,934 萬
2024/5/8
1拍 不點交
9.5 坪 / 1,935 萬
2024/5/14
1拍 點交
169.9 坪 / 24,222 萬
2024/5/14
特拍 不點交
0.4 坪 / 40.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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