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07年假扣押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門鎖老舊,假扣押債權人代理人指封附表所示不動 產。嗣債權人陳報並無聽聞有無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嗣本院112年履勘現場,債務人不在 場,第三人即建物共有人在場稱,建物現由共有人家屬居住使用中,且無影響交易之特殊情 事。地政人員稱無增建。
3.
依鑑價報告所載,建物為地上9層樓華廈之6樓,無增建,屋況正常,現為住宅使用。
4.
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使用現況,且本件房屋有無應補納水電等費用不明,拍定人應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 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9.
優先承買權:非建物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六、據鑑價報告所附之彰化縣福興鄉公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本件地號屬鹿港福 興都市計劃案,使用分區為商業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劃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 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