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口湖鄉謝厝寮段509地號土地現種植農作物,與鄰地混合使用界線不明,旁邊水井是否在土地上不明,須經鑑界方知;農作物何人種植未據債權人、債務人查報,如有收取權人主張權利,法律關係請自行處理,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3.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中之一人得標拍定,其他共有人即不得主張優先承買。倘由非共有人得標拍定,而有多數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以主張優先購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4.
耕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或民法第460之1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5條規定時,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六、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5.
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