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2讓22586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2鄰興隆35之27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744
  • 168 點閱
  • 0 列管
  • 2024/3/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0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744
保證金:
348.8
總坪數:
86
坪單價:
20.3萬/坪
持分地坪:
126.7 坪
公告建坪:
86 坪
總現值:
452.5 萬
拍後增值:
-1,043.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主建坪:
57.6 坪
附建坪:
3 坪
增建坪:
25.3 坪
其他內容:
3層
王小明
您還在每天上下架法拍案件嗎?
本區塊法拍專員功能讓你免維護即曝光最新法拍案件
誠摯邀請全台各縣市專業法拍業者加入
免費提供半年試用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8)
1.
苗栗縣 頭份市 湳湖段 351-3地號,面積 115 m2,持分 1/1,446 萬
(農業區 )
2.
苗栗縣 頭份市 湳湖段 351-15地號,面積 110.2 m2,持分 1/17,13 萬
(農業區 )
3.
苗栗縣 頭份市 湳湖段 351-15地號,面積 110.2 m2,持分 2/17,26 萬
(農業區 )
4.
苗栗縣 頭份市 湳湖段 351-16地號,面積 111 m2,持分 1/17,13 萬
(農業區 )
5.
苗栗縣 頭份市 湳湖段 351-16地號,面積 111 m2,持分 2/17,26 萬
(農業區 )
6.
苗栗縣 頭份市 湳湖段 351-17地號,面積 100.6 m2,持分 1/1,390 萬
(農業區 )
7.
苗栗縣 頭份市 湳湖段 351-18地號,面積 135.6 m2,持分 1/1,526 萬
(農業區 )
8.
苗栗縣 頭份市 湳湖段 351-19地號,面積 71.9 m2,持分 2/5,56 萬
(農業區 )
建物 (2)
1.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2鄰興隆35之27號,建號 290,持分 1/1,215 萬
一層:69.32二層:70.07三層:51.09合計:190.48 雨遮:1.28平方公尺、屋簷:8.71平方公尺 (住家用、RC造、3層)
2.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2鄰興隆35之27號,建號 1601,持分 1/1,33 萬
一層:63.77二層:10.47三層:9.43合計:83.67 (住家用、RC造、鋼架造、3層)
法院筆錄 (15)
2.
112年10月13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第三人即承租人韓○○在場,經會同地 政人員指界、測量稱:「查封之351-3地號有鐵皮建物占用;351-
3.
351-16地號現為巷 道;351-17地號現為查封之290建號建物屋前空地;351-19地號現為查封之290建號建物屋旁 巷道;351-18地號為查封之290建號建物坐落基地。另查封之290建號建物1至3樓雨遮均為增 建、3樓前方亦為增建」。債權人代理人請求就增建部分一併測量查封,另據在場之第三人 即承租人韓○○稱:「建物係由債務人郭孫水女出租予伊使用,租期自110年6月1日起至140 年5月31日止,租金180萬元已一次付清」,債權人代理人另稱:「建物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 殊情事」。惟實際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證注意,上開坐落於351-3地號之鐵皮建物、地上物 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4.
本件經現場初步調查建物內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 死亡等情事,已如上述。惟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投標人仍宜自行查證注意,拍定後如與實 際情況不符,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5.
本件拍賣之351-3地號現況有第三人建物占用,拍定後不點交;其餘土地及建物,經第三人 韓○○提出租約主張占有使用中,拍定後亦不點交。
6.
土地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10.
本件拍賣之351-3地號土地:
11.
如有地上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債務人承 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12.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時,須俟該確認之 訴判決確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13.
若優先承買權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拍定人對於其餘標的不得以此為由拒絕 應買。
14.
本件拍賣之351-
15.
351-
16.
351-19地號,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 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優先承買權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 權,應依同一條件連同合併拍賣且擁有應有部分之其他標的一併承買,不得擇一行使。拍定 人對於其餘標的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應買。又道路如經他人優先承買而造成通行權爭議,均應 另行訴訟解決,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承擔風險。六、本件拍賣之290建號建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
17.
本件拍賣之290建號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18.
本件拍賣之暫編160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得標人應負擔被建管機關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瑕疵擔 保請求權。如有占用鄰地情形,其占用權源不明,倘生爭議均應另行訴訟解決。
19.
拍賣之不動產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8)
1.
苗栗縣 頭份市 湳湖段 351-3地號
115 m2 × (1/1) × 10,800 元 - 446 萬元
= -321.8萬元
2.
苗栗縣 頭份市 湳湖段 351-15地號
110.2 m2 × (1/17) × 10,800 元 - 13 萬元
= -6萬元
3.
苗栗縣 頭份市 湳湖段 351-15地號
110.2 m2 × (2/17) × 10,800 元 - 26 萬元
= -12萬元
4.
苗栗縣 頭份市 湳湖段 351-16地號
111 m2 × (1/17) × 10,796 元 - 13 萬元
= -6萬元
5.
苗栗縣 頭份市 湳湖段 351-16地號
111 m2 × (2/17) × 10,796 元 - 26 萬元
= -11.9萬元
6.
苗栗縣 頭份市 湳湖段 351-17地號
100.6 m2 × (1/1) × 10,800 元 - 390 萬元
= -281.3萬元
7.
苗栗縣 頭份市 湳湖段 351-18地號
135.6 m2 × (1/1) × 10,800 元 - 526 萬元
= -379.6萬元
8.
苗栗縣 頭份市 湳湖段 351-19地號
71.9 m2 × (2/5) × 10,800 元 - 56 萬元
= -24.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4/30
1拍 不點交
109.1 坪 / 66 萬
2024/4/30
1拍 點交
56.7 坪 / 140 萬
2024/4/30
1拍 點交
785.7 坪 / 520 萬
2024/4/30
1拍 不點交
37.9 坪 / 23 萬
2024/4/30
1拍 不點交
257.9 坪 / 156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苗栗縣頭份市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