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假扣押查封及本案指界時,拍賣土地上有平房、鐵皮屋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及 一車棚坐落,上開平房之門牌號碼為大排竹183號。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 他使用上之限制,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注意,地上建物、地上物均不在拍賣範 圍,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建物、地上物與土地間 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應買人請自行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應提出租賃契約或其他證明 文件供本院審查)。又上開優先承買權人是否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優先 承買權,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證,嗣後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 準。六、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 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4.
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