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日41二

雲林縣西螺鎮新吳厝段388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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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6
保證金:
3
總坪數:
14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14 坪
總現值:
12.5 萬
拍後增值:
-2.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西螺鎮 新吳厝段 388地號,面積 692 m2,持分 1/30,7.3 萬
2.
雲林縣 西螺鎮 新吳厝段 389地號,面積 693 m2,持分 1/30,7.3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3,總底價 18.2萬,保證金 3.7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389地號兩筆土地相鄰,土地上有不在拍賣範圍內之建物數棟,部分為雜木、廢棄建物及空地。上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限租地建屋者)就基地有依同一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執行法院主張優先承買。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3.
共有人僅就其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所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優先承買權人承購該共有土地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土地不得拒絕買受,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西螺鎮 新吳厝段 388地號
692 m2 × (1/30) × 2,700 元 - 7.3 萬元
= -1.1萬元
2.
雲林縣 西螺鎮 新吳厝段 389地號
693 m2 × (1/30) × 2,700 元 - 7.3 萬元
= -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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