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雨86一

雲林縣大埤鄉埔羌崙段262-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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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4
保證金:
3.5
總坪數:
28.9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28.9 坪
總現值:
14.8 萬
拍後增值:
-2.6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大埤鄉 埔羌崙段 262-2地號,面積 242 m2,持分 152/968,13.8 萬
2.
雲林縣 大埤鄉 埔羌崙段 376地號,面積 919 m2,持分 1/16,3.6 萬
法院筆錄 (3)
2.
拍賣土地均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262─2地號土地上有建物坐落,部分空地,376地號土地為雜樹。本件拍賣標的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之建物多棟,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6.
無他項權利。
7.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六、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物)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請主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大埤鄉 埔羌崙段 262-2地號
242 m2 × (152/968) × 3,000 元 - 13.8 萬元
= -2.4萬元
2.
雲林縣 大埤鄉 埔羌崙段 376地號
919 m2 × (1/16) × 600 元 - 3.6 萬元
= -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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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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