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2丁24933一

雲林縣古坑鄉大湖底段137-7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1,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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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16.5
保證金:
203.3
總坪數:
2,541.1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2,541.1 坪
總現值:
1,008 萬
拍後增值:
-8.5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古坑鄉 大湖底段 137-7地號,面積 9,164 m2,持分 11/12,1,016.5 萬
法院筆錄 (6)
2.
據地政人員稱137-7地號土地上有建物座落,部分為雜樹林,部分為既成道路, 建物所有權及占用權源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 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查無分管約 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 交。
6.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7.
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 同承買。
8.
本件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如有租地建屋關係,符合民法第426條 之
9.
民法第425條之
10.
或土地法第104條規定者,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 優先承買權,其優先承買權並優於共有人。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古坑鄉 大湖底段 137-7地號
9,164 m2 × (11/12) × 1,200 元 - 1,016.5 萬元
= -8.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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