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2丁24933一

雲林縣古坑鄉大湖底段137-7地號

應買 點交 待拍
6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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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3/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3/21 ~ 2025/06/2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50.6
保證金:
130.2
總坪數:
2,541.1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2,541.1 坪
總現值:
1,092 萬
拍後增值:
441.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古坑鄉 大湖底段 137-7地號,面積 9,164 m2,持分 11/12,650.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5/8,總底價 1,016.5萬,保證金 203.3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2拍,2024/10/9,總底價 813.2萬,保證金 162.7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3拍,2025/3/13,總底價 650.6萬,保證金 130.2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據地政人員稱137-7地號土地上有建物座落,部分為雜樹林,部分為既成道路, 建物所有權及占用權源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 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查無分管約 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 交。
2.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3.
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 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 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 買。
4.
本件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如有租地建屋關係,符合民法第426條 之
5.
民法第425條之
6.
或土地法第104條規定者,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 承買權,其優先承買權並優於共有人。
7.
耕地承租人,需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 5條、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
8.
9.
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
10.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 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
11.
拍賣之土地如有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等費用,拍定 人應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惟應買人或承受人仍應自行查明,實際 欠繳數額應以主管機關之資料為準。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古坑鄉 大湖底段 137-7地號
9,164 m2 × (11/12) × 1,300 元 - 650.6 萬元
= 441.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9
1拍 不點交
15 坪 / 5.3 萬
2025/6/19
3拍 不點交
22.4 坪 / 3.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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