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金拍 113士金職七33

新北市汐止區石硿子段石硿子小段82-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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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4.8
保證金:
37
總坪數:
293.4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293.4 坪
總現值:
88.3 萬
拍後增值:
-96.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吳宜旋
吳宜旋
法拍專員
經紀業:百家亞太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僑路27-1號8樓-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汐止區 石硿子段石硿子小段 82-1地號,面積 2,260 m2,持分 1/4,105.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2.
新北市 汐止區 石硿子段石硿子小段 82-24地號,面積 1,620 m2,持分 1/4,79.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10,總底價 231萬,保證金 47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件拍賣82之
2.
82之24地號之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112年10月4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82之1土地位於東山路上537572電桿東方約45公尺,雜草林木叢生,目視所及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82之24地號位於東山路上537572電桿東方約35公尺,部分為道路,部分為雜木林。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本件土地實際座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4.
優先承買權:
5.
82之
6.
82之24地號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拍定人為有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時,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7.
82之24地號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
8.
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9.
82之24地號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六、拍定後抵押權登記塗銷。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汐止區 石硿子段石硿子小段 82-1地號
2,260 m2 × (1/4) × 910 元 - 105.6 萬元
= -54.2萬元
2.
新北市 汐止區 石硿子段石硿子小段 82-24地號
1,620 m2 × (1/4) × 910 元 - 79.2 萬元
= -42.3萬元
鄰近待拍
2024/4/30 ~ 2024/7/29
應買 不點交
287.3 坪 / 16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130.2 坪 / 2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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