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金拍 113屏金職辰61一

屏東縣屏東市金城街84巷15弄5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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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68
保證金:
13.6
總坪數:
7.3
坪單價:
9.3萬/坪
持分地坪:
4.6 坪
公告建坪:
7.3 坪
總現值:
15.3 萬
拍後增值:
-4.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6.8 坪
附建坪:
0.5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廣銘
廣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NA
地 址:屏東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屏東市 金城段 622地號,面積 91.6 m2,持分 1/6,2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屏東縣屏東市金城街84巷15弄5號,建號 245,持分 1/6,44 萬
第一層:44.99 第二層:44.99 第三層:44.99 合計:134.97 屋頂突出物9.38 (三層鋼筋混凝土造)
2.
屏東縣屏東市無,建號 增建,持分 1/6,4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10,總底價 85萬,保證金 17萬,坪單價 11.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標別拍賣土地上有拍賣之建物坐落,現由第三人紀O福占有使用,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土地建物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記載:「未會同申請,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未繳清差價前不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六、土地使用分區係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4.
本件拍賣之建物之增建部分未辦保存登記,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土地、建物係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與建物合併拍賣,優先承買人主張優先承買權者,應連同建物一併承買,不得異議;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惟若本件土地與建物之共有人不同,若均主張優先成買時,本於土地法第104條,使土地及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合而為一之立法精神,基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應以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為主。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投標:HTTP://WWW‧TF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屏東市 金城段 622地號
91.6 m2 × (1/6) × 10,000 元 - 20 萬元
= -4.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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