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拍賣標的985建號建物現由建物共有人李孝堂及其親屬居住使用,屋內為3房1廳1衛1廚1陽 台之格局,經檢視無增建情形;惟建物共有人李孝堂於履勘時現場陳稱系爭建物似有傾斜 之情形,不知是否與地震有關等語,請投標人注意。
3.
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 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2年4月17日北市消調字第1123016179號函 覆,自95年迄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112年4月19日北市警信分 刑字第1123026961號函覆,無有非自然死亡之案件報案紀錄;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2 年4月18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26111801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另債權 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 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 張。
4.
本件僅拍賣建物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請投標人 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