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2春30452一

臺北市內湖區石潭段三小段19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74
  • 22 點閱
  • 0 列管
  • 2024/4/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6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74
保證金:
135
總坪數:
15.1
坪單價:
44.7萬/坪
持分地坪:
15.1 坪
總現值:
294.2 萬
拍後增值:
-379.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公園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取得方式:未明文規定)<font color=blue>【63/1/5】</font>
邱冠橙
邱冠橙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七盞燈(股)公司
地 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明路355號地下一層之20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北市 內湖區 石潭段三小段 19地號,面積 768.4 m2,持分 8/288,289 萬
(公園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取得方式:未明文規定)<font color=blue>【63/1/5】</font> )
2.
臺北市 內湖區 石潭段三小段 18地號,面積 1,025 m2,持分 8/288,385 萬
(公園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取得方式:未明文規定)<font color=blue>【63/1/5】</font> )
法院筆錄 (4)
2.
一1標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二民國112年6月26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
3.
19地號土地係雜木林及 山丘,無路可達,目視無建物或人工地上物。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 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7.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 予定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 標之順序。
8.
(1至3標)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 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 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 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 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 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六、無抵押權登記。
土地增值 (2)
1.
臺北市 內湖區 石潭段三小段 19地號
768.4 m2 × (8/288) × 59,054 元 - 289 萬元
= -163萬元
2.
臺北市 內湖區 石潭段三小段 18地號
1,025 m2 × (8/288) × 59,054 元 - 385 萬元
= -216.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1拍 不點交
4.3 坪 / 13 萬
2024/5/15
1拍 不點交
17.4 坪 / 2,800 萬
2024/6/6
1拍 不點交
5.8 坪 / 261 萬
2024/6/6
1拍 不點交
6.6 坪 / 299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北市內湖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