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2清22571

基隆市信義區光明段69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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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15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8
保證金:
13.6
總坪數:
10.7
坪單價:
6.3萬/坪
持分地坪:
10.7 坪
總現值:
63.1 萬
拍後增值:
-4.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國麟
陳國麟
法拍專員
經紀業:個人
地 址:致遠一路二段2號八樓之一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基隆市 信義區 光明段 694地號,面積 170 m2,持分 1/8,31.9 萬
2.
基隆市 信義區 光明段 694-1地號,面積 106 m2,持分 1/8,33.6 萬
3.
基隆市 信義區 光明段 694-2地號,面積 8 m2,持分 1/8,2.5 萬
法院筆錄 (5)
2.
民國112年9月8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694-
3.
694-2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3巷109號建物右側之水泥 道路,694地號土地位於水泥道路右側下方,現況為雜木林,無經濟作物及 建物。」。依基隆市政府112年9月25日函,694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 為「停車場用地」,694-1地號土地為「住宅區」、649-2地號土地為「道 路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 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8.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 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 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 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 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9.
本件土地如經拍定,尚須相當時日調查有無優先承買權人,請應買人注 意。六、無抵押權登記。
土地增值 (3)
1.
基隆市 信義區 光明段 694地號
170 m2 × (1/8) × 13,851 元 - 31.9 萬元
= -2.5萬元
2.
基隆市 信義區 光明段 694-1地號
106 m2 × (1/8) × 23,600 元 - 33.6 萬元
= -2.3萬元
3.
基隆市 信義區 光明段 694-2地號
8 m2 × (1/8) × 23,600 元 - 2.5 萬元
= -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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