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標的查封時,系址地下2樓之2為攤位,現場管理人員稱地下2樓斷電,地下2樓隔局與地 下1樓一致。依鑑定報告記載勘估標的為「麗晶花園」社區內之商場現更名為「麗晶花園商 場」,係住商混合社區,但出入口各自獨立,並分別管理。地下2層規劃為商場,攤位式有 獨立產權,地下
3.
2樓內部已全部打通無隔間,但經營不善,目前商場部分均閒置。惟實際狀況,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 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本件標的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4.
依鑑定報告所載,本件建物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 亡等情;本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揭示於前,以供投標人參酌。因本院欠缺完整資料且無 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實際情況可能與鑑定報告或上揭情形有所出入,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 單位或周遭四鄰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 議或聲請撤拍。
5.
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本件標 的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管理費等相關費用,應由拍定人 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如須繳納登記費等 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請投標人應自行注意該項記載。
6.
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等事由trial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布 拍定,本院亦得停止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 與投標應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