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編號2土地有房屋(門牌秀水鄉安東巷18之1號房屋)坐落, 編號
3.
4土地為(門牌秀水鄉安東巷18之1及18號房屋)屋前庭院圍牆,編號3土 地為通道供通行使用。惟相關實際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土 地,地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4.
上開不動產4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合計最高者得標(投標者應按編號逐 宗標價,並書明總金額)。
7.
土地之使用分區為秀水鄉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都市計畫住宅區。
8.
地上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並承受其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