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於民國113年1月17日現場指界時,662─3地號其上有門牌鼓山三路84巷27號房屋,657地號其上有青峰街57號建物,實際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7.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六、本件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規定,有優先承購權。,並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院主張。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11.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