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3丙5163一

雲林縣水林鄉塭底段40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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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4
保證金:
4.1
總坪數:
31.8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31.8 坪
總現值:
15.8 萬
拍後增值:
-4.6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水林鄉 塭底段 404地號,面積 560.2 m2,持分 3/16,20.4 萬
法院筆錄 (5)
2.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 有人間有分管契約。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有磚造瓦頂平 房、加強磚造雙併二層樓房、木石磚造一條龍平房、水泥磚造廁所及巷道穿 越,部份為庭院空地。本件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上有一棟二層建物及 兩側之一層建物,部份空地、部份道路,路旁有一搭建之空間,似為廁所使用。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 理,拍定後不點交。
6.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7.
第426條之
8.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 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 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9.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 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trial權利。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水林鄉 塭底段 404地號
560.2 m2 × (3/16) × 1,500 元 - 20.4 萬元
= -4.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2拍 不點交
18.1 坪 / 6.6 萬
2024/5/16
3拍 不點交
3,865.5 坪 / 545.4 萬
2024/5/16
3拍 點交
2,791.8 坪 / 394.6 萬
2024/5/22
1拍 不點交
143.8 坪 / 30.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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