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查封時,拍賣土地為忠孝路111號建物旁,信義街
3.
5號前之道路用地。土 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注意,拍定後不 點交。
8.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 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六、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9.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