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一1標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2年12月1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75地號土地雜草林木叢生,幅員遼闊,目視所及範圍內,未見有建物或地上物。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 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三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本件土地實際座落地點、範 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請應買人自行留意。
3.
本件不動trial別拍賣:各標不動產均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6.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 予定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 標之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