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2好86494三

臺北市南港區舊莊段四小段174-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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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19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
保證金:
2
總坪數:
13.8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13.8 坪
總現值:
20.5 萬
拍後增值:
1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邱冠橙
邱冠橙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七盞燈(股)公司
地 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明路355號地下一層之20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北市 南港區 舊莊段四小段 174-1地號,面積 456 m2,持分 1/10,8 萬
法院筆錄 (4)
2.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 予定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 標之順序。
4.
一3標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二112年12月1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74-1地號土地上有鐵皮建物。前 案執行時,債權人陳稱上開建物使用人為第三人鄭先生,原本僅係小涼亭, 供鄭先生之親戚掃墓時休息之用,而後鄭先生將涼亭擴建成鐵皮屋等語。惟 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三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內。請應買人 留意。四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本件土地實際座落地點、範 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請應買人自行留意。
7.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 予定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 標之順序。
8.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 承買權。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 時,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 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六、無抵押權登記。
土地增值 (1)
1.
臺北市 南港區 舊莊段四小段 174-1地號
456 m2 × (1/10) × 4,500 元 - 8 萬元
= 12.5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7
3拍 部分點交
30.1 坪 / 784 萬
2024/5/9
1拍 不點交
25.2 坪 / 51 萬
2024/5/15
1拍 不點交
4.7 坪 / 120 萬
2024/5/22
7拍 點交
31.2 坪 / 655 萬
2024/5/22
2拍 不點交
135 坪 / 143 萬
2024/5/23
特拍 不點交
63.6 坪 / 57 萬
2024/6/18
1拍 不點交
1.3 坪 / 4 萬
2024/6/19
1拍 不點交
193.7 坪 / 100 萬
2024/6/19
1拍 不點交
176.3 坪 / 9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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