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89年假扣押時,查封土地為道路。111年12月查現況時,查封土地均為計劃道 路,空地。現據鑑定報告書所載,編號1土地為建物前空地、道路,編號2土地 現為空地。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編號2土地有抵押權設定,惟抵押權人表示已無債權債務關係,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7.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投標前自行查明並 審慎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