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64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247巷24弄5號後側,部分為道路,部分有鐵皮棚架與花圃占用,占用使用權源不明,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住宅區;779地號土地係位於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262巷即仁愛市場東側鐵皮棚架下,部分有市場攤位占用,部分為道路,占有使用權源不明,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住宅區。
3.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