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6-62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小坑一路96號建物西南方約3 00公尺處;標的6-65地號土地位於前開建物西南方約700公尺處,其上皆為雜木林地、無路可達。上開2筆土地為(73年5月7日)臺北水源特定區計畫(南勢溪部 分)案之保安保護區,請投標人注意。
3.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倘非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 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 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 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 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4.
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 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