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恭21367

苗栗縣通霄鎮南和段596-29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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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1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7.9
保證金:
5.6
總坪數:
340.6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340.6 坪
總現值:
79.9 萬
拍後增值:
5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通霄鎮 南和段 596-29地號,面積 2,544 m2,持分 1/5,8.3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通霄鎮 南和段 596-30地號,面積 3,086 m2,持分 1/5,19.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2/11,總底價 54萬,保證金 10.8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5/1/8,總底價 43.2萬,保證金 8.7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3拍,2025/2/12,總底價 34.7萬,保證金 7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應買,2025/2/26~2025/5/25,總底價 34.7萬,保證金 7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113年9月5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之 兩筆土地為雜木林。
2.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3.
土地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 閱。
4.
本件拍賣之土地:
5.
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 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 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6.
查無三七五 租約登記。
7.
本件土地:
8.
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 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9.
若優先承買權人對上開 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應依同一條件連同合併拍賣且擁有應有部分之其他標 的一併承買,不得擇一行使。拍定人對於其餘標的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應買。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通霄鎮 南和段 596-29地號
2,544 m2 × (1/5) × 710 元 - 8.3 萬元
= 27.8萬元
2.
苗栗縣 通霄鎮 南和段 596-30地號
3,086 m2 × (1/5) × 710 元 - 19.6 萬元
= 24.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0
1拍 點交
15 坪 / 36 萬
2025/6/19
1拍 點交
280.2 坪 / 1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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