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331地號相鄰,位於新北 市路燈編號146252號東方,
3.
326地號其上有門牌號碼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1 68號建物部分占用,331地號其上有一鐵棚及部分道路,本件僅拍賣債務人所有 之土地應有部分,上開建物坐落土地之法律權源應由拍定人自行釐清,請應買 人注意,本件土地使用分區,326地號為道路用地,
5.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 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 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 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 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6.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條之優先承買 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3點 第6款規定,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