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3橋金職申405一

高雄市永安區保安路75之2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05.6
  • 177 點閱
  • 0 列管
  • 2025/2/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2/24 ~ 2025/05/23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105.6
保證金:
21.2
總坪數:
16.2
坪單價:
6.5萬/坪
持分地坪:
6 坪
公告建坪:
16.2 坪
總現值:
7 萬
拍後增值:
-53.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15.8 坪
附建坪:
0.4 坪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永安區 保興段 387地號,面積 99.3 m2,持分 1/5,60.8 萬
建物 (1)
1.
高雄市永安區保安路75之2號,建號 233,持分 1/5,44.8 萬
1樓層:79.31 2樓層:86.11 3樓層:83.43 騎樓:12.44 合計:261.29 陽台7.21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2/25,總底價 165萬,保證金 33萬,坪單價 10.2萬/坪,流標
2拍,2025/1/15,總底價 132萬,保證金 26.4萬,坪單價 8.1萬/坪,流標
3拍,2025/2/19,總底價 105.6萬,保證金 21.2萬,坪單價 6.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本件於民國113年6月5日查封時,保安路75之2號現況為加強磚造三層透天,第三層有鐵皮增建,在場人薛O井稱其為債務人之手足,房屋為其父所建,現為家人自住並無出租,債務人不住於此,並無協議分管或租賃之情事。經檢視,房屋整體屋況老舊,些許壁癌、破損,在場人稱有漏水之情事。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佰零伍萬陸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須就全部標的一併承買,且建物共有人優先土地共有人。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前或拍定後經法院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5.
本件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其拆除風險如何,請應買人自行評估注意。且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另建物部分占用鄰地416地號,拍定後有被訴請拆屋還地之虞,請投標人注意。
6.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於民國113年10月18日南分局產字第1133026741號函表示,保安路75之2號房屋1樓柱子及2樓陽台部分占用其經管土地,債務人與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間未成立租賃關係,係屬無權占有。
7.
本件標的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0.
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惟投標時是否變更,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11.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永安區 保興段 387地號
99.3 m2 × (1/5) × 3,500 元 - 60.8 萬元
= -53.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1拍 不點交
17.1 坪 / 35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4.6 坪 / 36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永安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