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51地號土地之部分為97巷道 路用地、部分有中清路5段81至95號房屋前面增建之遮雨棚及鐵皮建物坐落其 上,118地號土地為中清路5段97巷道路用地。因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 置、建物與占用土地間之法律關係應由應買人自行查明。
4.
118地號土地之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土地標示部之其他登 記事項記載「含空地比在內」,請應買人注意。 六、
5.
118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範圍內之第二種住宅區。
7.
60地號土地業經該局67年444號 建造執照套繪在案等語,請應買人注意。
8.
本標別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 因本件為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所共有之各筆標的一併 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人應注意如 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