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3夏75212

高雄市六龜區水冬瓜段19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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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8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0
保證金:
12
總坪數:
27.3
坪單價:
2.2萬/坪
持分地坪:
27.3 坪
總現值:
35.2 萬
拍後增值:
-24.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六龜區 水冬瓜段 193地號,面積 42.4 m2,持分 1/1,3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高雄市 六龜區 水冬瓜段 200地號,面積 47.8 m2,持分 1/1,3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2/12,總底價 60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2.2萬/坪,停拍
停拍,2025/2/5,停拍
法院筆錄 (7)
1.
如備註欄所示。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3年11月19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 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2筆土地上坐落有門牌號碼高雄縣六龜 鄉裕濃路49巷16號一層樓平宅,呈現久無人居住使用狀態。據債權人代理人在 場稱,不知道其使用關係,經訪查附近鄰居表示該建物荒置已久,十幾年無人 進出。又據鑑價報告所載,2筆土地相鄰,現況為建物坐落,惟實際使用情形及 建物坐落權源,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其上之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均不點交, 請投標人注意。
4.
據謄本所載,193地號土地已興建農舍,請投標人注意。
5.
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 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 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如建物所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 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異議, 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7.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 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六龜區 水冬瓜段 193地號
42.4 m2 × (1/1) × 3,900 元 - 30 萬元
= -13.5萬元
2.
高雄市 六龜區 水冬瓜段 200地號
47.8 m2 × (1/1) × 3,900 元 - 30 萬元
= -11.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2拍 點交
250.6 坪 / 1,604 萬
2025/6/24
2拍 不點交
476.4 坪 / 4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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