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正116097

臺南市後壁區頂平段88地號

應買 部分點交 待拍
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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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4/8 ~ 2025/07/0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99.8
保證金:
80
總坪數:
621.9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621.9 坪
總現值:
123.8 萬
拍後增值:
-27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後壁區 頂平段 88地號,面積 2,055.8 m2,持分 1/1,399.8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2/4,總底價 493.5萬,保證金 98.7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2拍,2025/3/4,總底價 444.2萬,保證金 88.9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3拍,2025/4/1,總底價 399.8萬,保證金 80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民國113年11月26日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88地號土地為空地, 上有雜草及一間廢棄磚造平房、無門;另據鑑價報告書記載:本案標的現況少 部分為平房坐落,其餘為雜草空地。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所有之土地,前述地 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 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除建物占用土地部分不點交外,其餘部分按現 況點交。
2.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 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
3.
耕地租用之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對承租耕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33 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 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私法人如符合同 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而得承受耕地者,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 於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且不許嗣後補正)。
4.
拍賣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 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 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次序在後之優先權人,縱前來本院應買,本院亦依前 開次序通知。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 行查明,審慎投標。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後壁區 頂平段 88地號
2,055.8 m2 × (1/1) × 602 元 - 399.8 萬元
= -27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
1拍 不點交
86.2 坪 / 398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54.3 坪 / 211 萬
2025/6/24
2拍 不點交
15 坪 / 164 萬
2025/6/24
2拍 不點交
0.9 坪 / 1.7 萬
2025/7/8
1拍 不點交
0.7 坪 / 28 萬
2025/7/8
1拍 點交
11.1 坪 / 25 萬
2025/7/8
1拍 不點交
12.2 坪 / 49 萬
2025/7/8
1拍 不點交
4.6 坪 / 19 萬
2025/6/24
特拍 不點交
37.1 坪 / 15.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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