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3壬39681三

雲林縣四湖鄉北安段1622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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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1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
保證金:
0.6
總坪數:
10.8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0.8 坪
總現值:
2.2 萬
拍後增值:
-0.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四湖鄉 北安段 1622地號,面積 571.5 m2,持分 251/4000,3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2/12,總底價 5.7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5/3/5,總底價 4.6萬,保證金 1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3拍,2025/3/26,總底價 3.7萬,保證金 0.8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拍賣之1622地號土地部分種植農作物,部分長有雜草。據債權人代理人 稱:債務人無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土地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第三人占有使用 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亦未據兩造陳報,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 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 交。
2.
本件拍賣標的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 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3.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 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訂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 成時,按原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 六、本件拍賣標的為重劃區內之耕地,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 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購買次序,依農地重 劃條例第5條之規定定之。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訂期 抽籤決定之,優先承買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場或雖到場但不為抽籤者,則由本院 代為抽籤;又若應買人為其中一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其餘毗連耕地之現 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4.
欠繳書狀費80元,繳清後發狀。
5.
無他項權利。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四湖鄉 北安段 1622地號
571.5 m2 × (251/4000) × 600 元 - 3 萬元
= -0.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1拍 不點交
515.3 坪 / 114.6 萬
2025/6/19
2拍 不點交
668.5 坪 / 144.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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