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114地號位於門牌桃園市大園區水源路126巷30號前之空地,有活動式車庫佔 用,及門牌為同巷32號之三個鐵皮建物佔用。第
2.
201地號均為水溝。 查無債務人現實佔用部分。
3.
本件查封物合併拍賣,應分別列價,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為 得標。
4.
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 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就其有 共有關係之標的應一併應買,不得僅應買一部。 六、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標的土地為大園都市計劃(民國65 年1月5日)之農業區。
5.
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 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