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法院 113禮14782乙

花蓮縣新城鄉嘉南段323-4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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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5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1
保證金:
13
總坪數:
17.8
坪單價:
3.4萬/坪
持分地坪:
17.8 坪
總現值:
80.2 萬
拍後增值:
19.2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花蓮縣 新城鄉 嘉南段 323-4地號,面積 282 m2,持分 1/6,48 萬
2.
花蓮縣 新城鄉 嘉南段 329-4地號,面積 72 m2,持分 1/6,13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2/26,總底價 118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6.6萬/坪,流標
2拍,2025/3/26,總底價 95萬,保證金 19萬,坪單價 5.3萬/坪,流標
3拍,2025/4/30,總底價 76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4.3萬/坪,流標
應買,2025/5/2~2025/8/1,總底價 76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4.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本標無抵押權。
3.
本件查封物分甲、乙標分別拍賣,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拍定之標的物,否則 由本院指定按上開各標順序拍賣,如其中一宗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 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宗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已拍定亦 可撤銷拍定。 六、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 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其中共有人僅對其擁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主張優先 承買時,則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
4.
本標嘉南段323-4地號、329-4地號土地,目前為既成道路。另嘉南段329-4 地號土地,部分為鐵皮屋佔用(北埔路163巷1弄5號)。
5.
本件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土地上建物使用土地法律關係不明,若該建物 所有權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07條規定則有優先承買權。該優先權人對其 擁有優先權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時,則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 產。
土地增值 (2)
1.
花蓮縣 新城鄉 嘉南段 323-4地號
282 m2 × (1/6) × 13,600 元 - 48 萬元
= 15.9萬元
2.
花蓮縣 新城鄉 嘉南段 329-4地號
72 m2 × (1/6) × 13,600 元 - 13 萬元
= 3.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4
2拍 點交
6.4 坪 / 60 萬
2025/7/15
3拍 不點交
7.2 坪 / 52 萬
2025/6/17
2拍 點交
17.5 坪 / 320 萬
2025/6/25
特拍 點交
66.9 坪 / 13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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