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 113東56065

嘉義縣朴子市南勢竹段南竹小段87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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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 ~ 2025/08/0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9.8
保證金:
12
總坪數:
31.1
坪單價:
1.9萬/坪
持分地坪:
31.1 坪
總現值:
37 萬
拍後增值:
-22.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Becky.楊
Becky.楊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嘉義縣 朴子市 南勢竹段南竹小段 870地號,面積 1,481 m2,持分 5/72,59.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2/25,總底價 93.3萬,保證金 18.7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2拍,2025/3/25,總底價 74.7萬,保證金 15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3拍,2025/4/22,總底價 59.8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拍賣之870地號土地上有樹木,形狀呈現不規則。另有多棟未保存登記 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 理, 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但座落其上之地上物,仍以鑑界為主。
2.
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共有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 知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如有 租地建屋情形,依照土地法第104條,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對優先承買權有 爭執,以實體訴訟為主。
3.
本件拍賣之870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 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如共有人對土地 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4.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用,請審慎投標。依強制執行法,買受人就拍 賣物之瑕疵(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非自然死 亡..等)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實際現況,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嘉義縣 朴子市 南勢竹段南竹小段 870地號
1,481 m2 × (5/72) × 3,600 元 - 59.8 萬元
= -22.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6
1拍 不點交
36.5 坪 / 144.7 萬
2025/6/19
1拍 不點交
16.6 坪 / 99.4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194.7 坪 / 170.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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