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法院 113午16954

宜蘭縣南澳鄉武塔段1353地號

特拍 點交 待拍
112.7
  • 175 點閱
  • 0 列管
  • 2025/7/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7 週四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2.7
保證金:
22.6
總坪數:
4,634.3
坪單價:
0萬/坪
持分地坪:
4,634.3 坪
總現值:
260.4 萬
拍後增值:
147.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宜蘭縣 南澳鄉 武塔段 1353地號,面積 15,320 m2,持分 1/1,112.7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3/6,總底價 220萬,保證金 44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2拍,2025/5/1,總底價 176萬,保證金 35.2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3拍,2025/6/12,總底價 140.8萬,保證金 28.2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應買,2025/6/20~2025/9/19,總底價 140.8萬,保證金 28.2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3)
1.
經地政人員指界稱:武塔段1353地號土地無地上作物,位於武塔部落南方400公尺處,人車無法到達之山區。
2.
單標拍賣,總價應達底價,以標價最高者得標。
3.
本件無抵押權登記。
4.
本件標的於查封時,雜草雜樹(木)叢生,於拍定後點交。
5.
本標地號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但符合農業發展條 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 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六、本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民資 格文件。
6.
本件標的之使用分區詳如附表。惟都市計畫分區嗣後是否變更?何時變更?如何變更? 均屬地方政府權限,應買人仍應自行向各地方政府查明最新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情形, 以利應買之參考。
7.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或定著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應 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實際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自 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拍賣土地之耕作人,若主張有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或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規定之優 先承買權,經本院就其提出之事證為形式上審查結果,認符合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或民 法第460條之1第1項規定之要件者,該第三人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原拍定(應買、承 受)之效力,在優先承買範圍內、於優先承買權人繳足全部價金時失其效力,失效部分 本院將返還原繳價金予原拍定(應買、承受)人。又如經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 時,原拍定(應買、承受)人就其餘(未經優先承買)部分拍定(應買、承受)之標的 不得拒絕承買,請投標人注意。
9.
本件標的,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規定,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0.25公 頃者,不得分割。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10.
本條例中華民國89年1月4日修 正施行後所繼承之耕地得分割為單獨所有。
11.
本條例中華民國89年1月4日修正施行前 之共有耕地,得分割為單獨所有。
12.
共有耕地辦理單獨所有者,應先取得共有人之協 議或法院確定判決,其分割之宗數不可超過共有人之人數。請應買人注意!
1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 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1)
1.
宜蘭縣 南澳鄉 武塔段 1353地號
15,320 m2 × (1/1) × 170 元 - 112.7 萬元
= 147.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6
1拍 不點交
381.2 坪 / 40 萬
2025/8/6
1拍 不點交
2,924 坪 / 176 萬
2025/8/20
2拍 不點交
150.6 坪 / 11.4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宜蘭縣南澳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