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3助戊403

雲林縣元長鄉青山段12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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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9 ~ 2025/08/2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7.6
保證金:
15.6
總坪數:
48.9
坪單價:
1.6萬/坪
持分地坪:
48.9 坪
總現值:
42 萬
拍後增值:
-35.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元長鄉 青山段 123地號,面積 1,131 m2,持分 1/7,77.6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3/12,總底價 121.2萬,保證金 24.3萬,坪單價 2.5萬/坪,流標
2拍,2025/4/9,總底價 97萬,保證金 19.4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3拍,2025/5/21,總底價 77.6萬,保證金 15.6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 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元長鄉青山段123地號目前為部分巷 道、部分為平房、部分為空地(上種蘆筍),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 不點交。
2.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3.
第426條之
4.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 動調查及通知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權之範圍有所爭執,均 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
5.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 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 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六、本件欠繳書狀費,繳清後始得發狀。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元長鄉 青山段 123地號
1,131 m2 × (1/7) × 2,600 元 - 77.6 萬元
= -35.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3拍 不點交
24.1 坪 / 96.3 萬
2025/6/26
特拍 不點交
1.3 坪 / 3.3 萬
2025/6/26
特拍 不點交
12.6 坪 / 24.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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