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賢48480丙

新竹縣新埔鎮內立段79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停拍 清償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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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6 ~ 2025/09/2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1
保證金:
0.6
總坪數:
14.6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14.6 坪
總現值:
5.3 萬
拍後增值:
2.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王浩
王浩
法拍專員
經紀業:無
地 址:無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新埔鎮 內立段 790地號,面積 1,450 m2,持分 1/30,3.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5)
1拍,2025/3/20,總底價 4.8萬,保證金 1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1拍,2025/4/24,總底價 4.8萬,保證金 1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5/5/22,總底價 3.8萬,保證金 0.8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3拍,2025/6/19,總底價 3.1萬,保證金 0.6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停拍,2025/6/30,停拍
法院筆錄 (9)
1.
113.12.18現場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所指,790號土地為道路、雜林、霄裡 溪,實際範圍以實測為準。
2.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證土地實際範圍及現況,本院不負責鑑界或複丈事 宜,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土地現況與公告所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 金。
3.
因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無抵押權設定。
5.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有無優先承買權倘有爭執,非本 處形式審查所能認定者,應以將來確認優先承買權之實體訴訟之認定為準。 六、本件582-1號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故私法人就本件 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 出該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否則投標無 效。
6.
分甲、乙、丙、丁、戊五標,分別標價,依序分別拍賣,如任一標別拍得 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增值稅、房地稅及執行債權者,其他標別即停止拍 賣,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如有二標別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清償執行費 用、增值稅、房地稅及執行債權者,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價格相同時, 則保留前順序之標別。
7.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8.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
9.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新埔鎮 內立段 790地號
1,450 m2 × (1/30) × 1,100 元 - 3.1 萬元
= 2.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4
特拍 不點交
416.8 坪 / 138.5 萬
2025/8/14
特拍 不點交
881.5 坪 / 186.6 萬
2025/7/31
特拍 不點交
35.5 坪 / 6 萬
2025/7/31
特拍 點交
11.3 坪 / 2.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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