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法院 113明6102

花蓮縣秀林鄉布拉旦段14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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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9 ~ 2025/08/2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8.6
保證金:
6
總坪數:
43.7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43.7 坪
總現值:
15.4 萬
拍後增值:
-13.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花蓮縣 秀林鄉 布拉旦段 142地號,面積 191.8 m2,持分 1/3,26 萬
2.
花蓮縣 秀林鄉 布拉旦段 144地號,面積 241.6 m2,持分 1/3,2.6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3/11,總底價 43萬,保證金 9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2拍,2025/4/15,總底價 35.2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3拍,2025/5/27,總底價 28.6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於本院113年7月15日執行期日,地政人員稱142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三棧35號 建物占用,144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三棧35-1號、36號建物占用,上開建物房 屋納稅義務人均非債務人,其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權源不明,且非本件拍 賣標的範圍,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
上開不動產2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3.
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 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 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 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 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 移轉證書。
4.
142及144地號土地均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 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始得應買或承受。六、144地號土地為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3及34條之規定外,不 得應買或承受。
土地增值 (2)
1.
花蓮縣 秀林鄉 布拉旦段 142地號
191.8 m2 × (1/3) × 2,200 元 - 26 萬元
= -11.9萬元
2.
花蓮縣 秀林鄉 布拉旦段 144地號
241.6 m2 × (1/3) × 170 元 - 2.6 萬元
= -1.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2
1拍 不點交
1.9 坪 / 20 萬
2025/8/26
特拍 不點交
319.2 坪 / 26 萬
2025/8/26
2拍 點交
3,551.5 坪 / 75 萬
2025/8/26
特拍 不點交
1,601.3 坪 / 252 萬
2025/8/26
特拍 點交
962.2 坪 / 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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