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恭32905

苗栗縣大湖鄉水尾坪段476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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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4.4
保證金:
12.9
總坪數:
25.8
坪單價:
2.5萬/坪
持分地坪:
25.8 坪
總現值:
57.2 萬
拍後增值:
-7.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大湖鄉 水尾坪段 476地號,面積 66.2 m2,持分 1/2,24.9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苗栗縣 大湖鄉 水尾坪段 479地號,面積 104.6 m2,持分 1/2,39.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3/12,總底價 88萬,保證金 17.6萬,坪單價 3.4萬/坪,流標
2拍,2025/4/9,總底價 79.2萬,保證金 15.9萬,坪單價 3.1萬/坪,流標
3拍,2025/5/7,總底價 71.4萬,保證金 14.3萬,坪單價 2.8萬/坪,流標
應買,2025/5/21~2025/8/20,總底價 71.4萬,保證金 14.3萬,坪單價 2.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113年12月2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 之476地號有建物坐落(富興村水尾坪15號);479地號有部分建物坐落(無門 牌)、雜草地、道路。惟實際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證注意,上開建物均非本件 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2.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3.
土地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 閱。
4.
本件拍賣之土地:
5.
如有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債務人承 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就該土地 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6.
係拍賣應有部分,土 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 權。
7.
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序如下:
8.
租地建屋之建物所有權 人。
9.
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 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
10.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時,須俟該確 認之訴判決確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 投標人注意。
11.
拍賣之不動產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大湖鄉 水尾坪段 476地號
66.2 m2 × (1/2) × 6,700 元 - 24.9 萬元
= -2.7萬元
2.
苗栗縣 大湖鄉 水尾坪段 479地號
104.6 m2 × (1/2) × 6,700 元 - 39.5 萬元
= -4.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5
1拍 點交
14,810.3 坪 / 1,180 萬
2025/6/24
1拍 不點交
304.9 坪 / 50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229.3 坪 / 920 萬
2025/6/19
3拍 不點交
307 坪 / 16.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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